关于开展第四期“低碳中国·健康扶贫”医疗援助的通知
发表于:2017-09-07 14:22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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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四期“低碳中国·健康扶贫”医疗援助的通知
各联络处、联络站、有关单位:
2017年是我委开展“低碳中国·健康扶贫”医疗援助工程的深化之年。前三期“低碳中国·健康扶贫”医疗援助工程,有效的提高了145余家疗机构的诊疗水平,改善了当地老百姓的就诊环境,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。
我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战略部署,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印发“十三五”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6〕77号)和国家卫计委印发的《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》(国卫财务发〔2016〕26号)的指示精神,遵照“填平补齐”原则,深化精准扶贫,实施贫困地区县级医院、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,加强贫困地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,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,实现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,缩小区域间医疗技术水平差距,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,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,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。经研究决定,开展第四期“低碳中国·健康扶贫”医疗援助工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帮扶对象
市、县、区公立医疗机构、特色专科医院,乡镇卫生院,企事业集团医院。
二、帮扶原则
公平公正、按需申报、诚信服务、合力合为
三、帮扶内容
(一)医疗设备帮扶
1、限量、特色医疗帮扶类:
(1)微影像中心帮扶方案(详见附件1);
(2)妇儿关爱公益行方案(详见附件2);
(3)县级区域乡镇医疗联合体方案(详见附件3)。
2、三癌筛查帮扶方案(详见附件 4)。
3、医疗机构自选品牌型号,在社会招标价基础上援助30-50%(详见附件5)。
(二)医疗技术与管理帮扶
1、医疗技术帮扶主要定位于医学人才培养、提升临床诊疗技术和医疗服务能力,医院管理等。以心血管诊疗中心、呼吸诊疗中心、区域影像诊断中心、检验诊断中心、妇儿诊疗中心、肺癌筛查等方面,引用顶尖水平辐射和引领区域内医学发展,在区域内对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能起到示范效果,实现区域间医疗服务同质化。
2、医疗管理帮扶主要定位于医疗质量管理、固定资产管理、医院等级评审、国际 JCI 评审、院长培训班等方面,全方位提升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。
(三)医院改扩建
1、医院改扩建的资金协调;
2、医院改扩建的建筑设计、建筑材料等。
四、申请程序
1、“低碳中国·健康扶贫”医疗援助工程,是具有一定社会公益性的项目,对所有医疗设备(含无偿捐赠设备)的产品质量给予保证,如出现质量问题,由我委负责与厂商沟通并解决相关问题,避免受援单位不必要的损失。
2、凡是参加“低碳中国·健康扶贫”医疗援助工程的医疗机构,须根据自身实际需求、自主填写申请表格,经医院、卫计委加盖公章后,报送我委;
3、我委专家审核通过后填写清单反馈表报医院,医院认可后我委进行考察座谈,确认具体品牌型号、技术参数、援助价格等事宜;
4、我委根据最终设备配置清单与医院签约援助协议,协议医院需签字盖章,然后走程序,申请单位需在十个工作日内与我委办理相关手续。
五、其他事项
1、授援医疗机构须按文件规定支付设备费用;
2、申请机构所申请的设备名称、型号、配置、签援助协议确定后无特殊情况,不随意变更,以免影响正常执行援助计划。
六、联系方式
电话:010-68270896 传真:010-68270896
邮箱:clea_clic@126.com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、微影像中心帮扶方案
2、妇儿关爱公益行方案
3、县级区域乡镇医疗联合体方案(含乡镇套餐)
4、三癌筛查帮扶方案
5、低碳中国·健康扶贫医疗援助清单及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