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援助项目

发表于:2013-10-15 17:29    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   点击率:
 自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提出:“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坚持公益属性,破除逐利机制”以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、卫计委等部门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,其中《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》明确指出:“加强老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,支持贫困老区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,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和大病救助水平”。此外,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和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上,推进及深化医疗改革,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范围,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、看病贵、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,再次成为重点话题。
为贯彻中央的要求,帮助基层的市、县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改善医疗条件,提高医疗水平,合理配置医疗资源,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,使医疗资源发挥最佳的效能,逐步建立与分级诊疗工作相适应的、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。解决人民群众“看病难、看病贵”的问题,做好医疗帮扶工作,经中国低碳产业委员会研究确定,继续深入开展《健康中国——医疗帮扶项目》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实施对象
    市、县人民医院、中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乡镇卫生院、社区服务中心。
二、项目实施内容
    1、大型医疗设备、常规医疗设备援助;
    2、强医兴院创特色 ——市县医院专科建设重点援助;
    3、分级诊疗保健康 ——乡镇医院网络建设公益援助;
三、项目实施原则
    确实需要、完全自愿、自主申报、精准对接
四、项目实施程序与申报办法
    1、项目实施以会议、论坛、培训等多种形式介绍解读该项目宗旨与内容,有意愿的医疗机构需如实填写《医疗援助项目申请表》、《市县医院专科建设重点援助申请表》、《乡镇医院分级诊疗公益援助申请表》,并签字加盖公章后发给“项目办公室”。
    2、我委对上报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核后,在七个工作日内反馈申报单位。
    3、我委与受援医院签定医疗援助“帮扶协议书”后,将启动招标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