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碳中国--国有储备林建设项目
发表于:2020-06-10 15:29 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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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项目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银监会、财政部为支持国家战略储备林建设而出台的政策性建设项目。用款周期长、资金成本低。
(一)申报主体:技术力量雄厚、且有乡土树种、珍稀树种和大径级材培育经验的国有林场:地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;
(二)申报条件:1、总面积不低于3000亩;2、以人工商品林为主,天然林、自然保护区、公益林、森林公园境均不在国家储备林建设范围;3、林分年均蓄积生长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;
(三)优势区域:四川、云南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南、湖北、安徽、贵州、海南等。
(四)建设内容:除用于植树造林(包括部分经济林)外,还可以用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、林下经济、康养旅游等经营性项目,并涉及林业生态保护修复、精准扶贫等领域。
(五)用款周期:最长30年(含建设期),建设期5—8年。
(六)资金成本:执行基准利率,最低资本金率(20%)。建设期还息不还本,且国家给3%贴息,部分省份同步配套1%以上贴息政策。
(七)用款责任:企业独立承担还款有限责任,不跟政府财政挂钩,不增加政府负债,地方行政主官负责总协调,不承担审批责任。
(一)申报主体:技术力量雄厚、且有乡土树种、珍稀树种和大径级材培育经验的国有林场:地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;
(二)申报条件:1、总面积不低于3000亩;2、以人工商品林为主,天然林、自然保护区、公益林、森林公园境均不在国家储备林建设范围;3、林分年均蓄积生长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;
(三)优势区域:四川、云南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江西、湖南、湖北、安徽、贵州、海南等。
(四)建设内容:除用于植树造林(包括部分经济林)外,还可以用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、林下经济、康养旅游等经营性项目,并涉及林业生态保护修复、精准扶贫等领域。
(五)用款周期:最长30年(含建设期),建设期5—8年。
(六)资金成本:执行基准利率,最低资本金率(20%)。建设期还息不还本,且国家给3%贴息,部分省份同步配套1%以上贴息政策。
(七)用款责任:企业独立承担还款有限责任,不跟政府财政挂钩,不增加政府负债,地方行政主官负责总协调,不承担审批责任。